鄭州市中原新區廟王安置區項目基建供配電施工工程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鄭州市中原新區廟王安置區項目已由中原發改統計字﹝2016﹞128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鄭州西流湖控股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基建供配電施工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鄭州市中原新區廟王安置區項目基建供配電施工工程。
2.2、建設地點:鄭州市。
2.3、項目概況:廟王安置區位于水工路以東,富貴路以南,蘭州路以西,中原西路以北區域。基建用電安裝4臺630KVA基建變壓器及相關設施、敷設電纜,容量合計2520KVA。
2.4、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包含的所有內容。
2.5、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6、工期:45日歷天。
2.7、質量要求: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營業執照;
3.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肆級、承修肆級、承試肆級及以上資質;
3.3、財務要求:沒有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的財務審計報告;
3.4、業績要求:2014 年 1 月 1 日以來企業及擬派項目經理承攬過類似基建供配電工程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業績證明需提供合同及中標通知書,企業業績與項目經理業績不能重復);
3.5、項目經理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未擔任其它在建項目的項目經理,并于投標人具有勞動合同關系,提供勞動合同,參加了投標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障金(提供報名單位2016年1月份以來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
3.6、投標人需提供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以公告發布日期之后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為準,查詢對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委托代理人);
3.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提供加蓋投標人公章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東或投資人信息);
3.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投標報名
4.1凡有意申請招標者,請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北京時間,下同),在鄭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一樓大廳報名處(鄭州市淮河西路39號,淮河西路與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報名。
4.2報名注意事項:
報名時按以下順序整理報名資料2套(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報名時請攜帶以下相關資料的原件,經核對復印件無誤后原件隨即退還:
(1)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及社會保險證明;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證書;
(3)擬派項目經理的注冊建造師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無在建項目證明函(格式自擬,加蓋單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勞動合同及社會保險證明;
(4)企業及項目經理的類似業績證明材料;
(5)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6)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 “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公司信息等查詢頁。
備注:①上述(1)-(6)款應根據“3、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具體要求提供;②投標人應對其報名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5.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6.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鄭州建設信息網》上發布。
8. 聯系方式
招標人:鄭州西流湖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鄭州市中原中路171號中原萬達廣場寫字樓A座25層
聯 系 人:趙女士
電 話:0371-86508531
代理機構:河南省信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鄭州市金水區文化路9號永和國際大廈1702室
聯 系 人:朱先生
電 話:0371-63899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