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某公司仲裁案件法律代理服務潛在投標人應在信陽市國資運營研究院有限公司二樓會議室報名成功后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10月9日15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GZYY-20250914
2、項目名稱:某公司仲裁案件法律代理服務
3、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4、預算金額:550萬元(含6%稅)
序號 | 包名稱 | 包最高限價 |
1 | 某公司仲裁案件法律代理服務 | 550萬元(含6%稅) |
5、采購需求:
5.1采購范圍:某公司仲裁案件法律代理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的立案、保全、調查、談判、出庭、發表代理意見、和解、執行、執行和解、撤銷仲裁裁決代理(如有)、不予執行仲裁裁決代理(如有)、仲裁反請求代理(如有)及招標人要求的其他工作等,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招標需求。
5.2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工作且招標人書面確認服務終止之日止。
5.3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省、市相關規定及行業要求,滿足采購人要求。
5.4本項目共分一個標包,中標律所負責案件全流程代理。
5.5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自籌資金,資金已落實。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務期限。
7、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二、申請人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其他證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2024年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若投標人為新成立企業,提供基本開戶行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書面承諾書);
1.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5年1月以來任意一個月份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1.5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書面承諾);
2、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2.1供應商應具有《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2.2擬派主辦律師須持有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執業證》。
2.3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文件和豫財購【2016】15號文件的規定,供應商應提供“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失信被執行人”(跳轉至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渠道查詢自身信用記錄,提供查詢網頁截圖,查詢截止時點為: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之日止。
2.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2.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9日,每天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5時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點:信陽市國資運營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信陽市羊山新區新六大街30號中材地勘河南總隊北配樓2樓)招標室。
3、方式:凡有意參加投標者,由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持其身份證或授權委托人持負責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及“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及保密承諾書(現場領取)現場報名。以上資料均出示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按順序裝訂成冊(每頁均須加蓋企業公章)留存1份。
4、售價: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標文件提交:
1、截止時間:2025年10月9日15時30分(北京時間);
2、地點:信陽市國資運營研究院有限公司二樓會議室。
五、投標文件的開啟:
1、時間:2025年10月9日15時30分(北京時間);
2、地點:信陽市國資運營研究院有限公司二樓會議室。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標公告期限:
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上發布,招標公告期限為五個工作日。
七、凡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照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采購人:河南省某公司
聯系人:夏先生
聯系電話:18810613747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采購代理機構:信陽市國資運營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陽市羊山新區新六大街30號中財地勘河南總隊北配樓2樓
聯系人:程亞蘭
電話 :0376-6809601/13526601573
3.項目聯系方式
聯系人:程亞蘭
電話 :0376-6809601/13526601573